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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30日,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洮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(2023-2035年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,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,精准对接省委、省政府建设生态强省和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,白城市委、市政府 “十四五”开局把“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纳入“一城三区”战略,提出了全域创建的工作目标。2023年5月,吉林省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》(吉环领办字〔2023〕13号),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,以县(市、区)为基本单元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工作。今年7月,区委区政府提出了“一区、一镇、一园区”的全面创建目标,即洮北区创建生态示范建设示范区、选择具有良好基础的乡镇谋划开展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。根据这一决策部署,我区积极开展洮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。
二、出台过程
近年来我区深入落实省委“一主六双”、市委“一城三区”和“一三三四”高质量发展战略,秉持区委“三五七四”发展思路,以改革创新、善做善成的精神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。当前我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发展时机已日趋成熟。根据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(修订版)》和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(修订版)》,我区组织了《规划》编制。《规划》编制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发改、住建、自然资源等43个责任部门意见及公众意见,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,并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;2023年10月30日经洮北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规划》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、吉林省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》(吉环领办字〔2023〕13号)等要求及洮北区实际情况,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强化生态环境保护,助力洮北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,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,提出了适用于洮北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和建设指标。
《规划》共有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、总则、任务与措施、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等五个章节。范围为洮北区全域。基准年为2022年。规划期为2023—2035年。主要任务包括6个方面:
(一)生态制度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、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、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制度、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、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6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(二)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、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、加强声环境质量控制、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、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范7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(三)生态空间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规范生态空间用途管制、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3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(四)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生态产业发展、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、打造清洁低碳能源结构、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、开展行业清洁化生产、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6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(五)生态生活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、建设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、深化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、积极倡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4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(六)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载体建设、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共建共享3个方面建设内容。
我区将在这一规划指导下,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,解决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,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,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,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,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区政府为创建工作主体,成立洮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,统筹推进创建工作,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,实行统一规划、统筹部署、整合资源、协调行动、合力推进。建立各部门联动、全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,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。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根据《规划》制定实施方案,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,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确定的任务分工,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,明确目标任务、责任领导和责任人,认真履行职责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各牵头部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负总责,主动协调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;各配合部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,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,形成整体工作合力,高效推进洮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。
(三)加大资金投入。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,优化政府投资方向,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。统筹财政资金,积极谋划实施大气、水、土壤、生态保护与修复、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。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来源,形成政府主导、市场推进、社会参与的格局,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步伐。
(四)营造浓厚氛围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宣传教育计划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多形式、多层面、多角度的创建宣传报道,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,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。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效,积极营造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良好舆论氛围,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。
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洮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(2023-2035年)》的通知 |